消费警示

北京工商提醒:购买手机认清“定制机”“合约机”

发布时间 : 2013/11/8 / CLICKS : 1315

 10月份,北京市工商局、北京市消费者协会12315、96315两条热线共接到相关消费申(投)诉67件,呈持续上升趋势。申(投)诉的主要问题为经营者销售手机前未告知消费者所售手机为“定制机”或“合约机”。

  “定制机”、“合约机”是指通信运营商向手机生产商定制的手机,通常都会对其他运营商的服务功能或网络进行限制,其中“合约机”还需与运营商签订使用合同。日前,消费者刘先生购买某品牌手机,商家未提前告知,且购货发票上也未注明“合约机”,消费者如不使用合约手机号,将无法使用所购买的手机。刘先生认为商家在销售前未明示,随即提出退货要求,商家却不予解决。经工商部门调解,商家为消费者办理了退货。

  北京市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,选购手机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商家提供的是否为“定制机”或“合约机”,并结合自身需求选购,发生消费纠纷后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申(投)诉。同时,也警示经营者,在销售手机时一定要明确告知消费者使用限制,保障消费者知情及自主选择的合法权益。  来源:中国工商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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