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费警示

消保委家具消费警示

发布时间 : 2012/11/2 / CLICKS : 1524

        一、当家具送到消费者家中时,消费者必须对货单进行清点、察看,包括货号、款式、质材、颜色,当场验收,如在送货单上签了字,这些内容有差错就很难说得清楚了。

  二、消费者在订购及收取的发票(收款收据)中必须注明家具的款式、材质是否实木等主要内容,以免维权时失去依据。

  三、订金非定金,只相当于预付款,即便超过合同规定期限,商家也没有权利没收,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。

  四、消费者在验收家具时没有及时发现的问题、瑕疵,而这些问题和瑕疵又会影响到以后的使用质量,经营者不能以当场未发现的理由拒绝消费者的退换货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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