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费警示

汽车消费六注意

发布时间 : 2012/7/6 / CLICKS : 1837

      近几年来,随着汽车数量迅速增长,有关汽车消费的纠纷也不断增加。

  五大购车陷阱让消费者“很受伤”

  从消费者投诉所反映的问题来看,汽车消费纠纷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:

  一是新车存在质量问题,购买的新车行驶不久便出现故障,迫使消费者返店修理。如刘女士1月份在某4S店买的一辆新车,行驶里程不到1000公里,刹车盘便出现了严重磨损问题,更换了新刹车盘,只试了一下车,刹车盘又出现了磨损现象。

  二是经销商隐瞒实情,将车体受过损伤的车辆喷漆处理后作为完好的新车向消费者销售。

  三是降低售后服务标准,将免费服务改成付费服务,对原本属于包修、包换的免费维修服务,千方百计地解释为收费服务。

  四是违约不承担责任,部分经销商不按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消费者交付汽车,消费者要求退还订金,却被拒绝。“另外一点是巧立名目加收费用,如安先生在定海某4S店贷款购买汽车,签订购车合同时,被经销商要求支付一笔资信调查费,商家称是银行规定。可消费者向银行查证,证实无需支付此笔费用。”

  针对汽车消费出现的问题,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以下几点:

  1、选择品牌、技术成熟、售后服务网点多、信誉良好的厂商或者经销商。

  2、签订购车合同要小心。一是购车前,消费者应了解相关的汽车消费知识,重视款式、价格的同时,还要留意配置的情况和变化。注重发票、购车合同、说明书等证据的保留。二是注意“定金”与“订金”,法律上规定,在合同履行后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,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合同的,无权要求返还定金。而如果是订金,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要求退款。因此消费者在签订协议时,一定要注意。

  3、交车时要仔细验车。验收时尽量请懂车的人一同参与验收,检查一下各项配置功能,谨防新车出现问题。要仔细检查车况、重要部件的性能,察看外观、配件、机械部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承诺、说明书和宣传材料中所说的相符。对交接表中所列内容逐项进行验收,确定没有问题再签字,避免遇到出厂就存在的外观瑕疵及质量问题。防止汽车因库存、积压、运输而导致的损伤或买到经过改造翻新的旧车。

  4、发现问题要及时联系。车辆在经销商承诺的维修期内,应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点进行维修和保养,以免失去索赔权。及时维修,遇到“需观察一段时间”等情况,一定要尽可能在保修期内解决问题,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自费维修。

  5、保修维护要以安全为先。消费者在选择修理厂维修时,应把安全性放在第一位,应尽量选择4S店和一些正规的修理厂。

  6、相关凭证要妥善保管。消费者应保留维修、保养的单据,每次维修要求维修站做记录,并且维修单据上的记录要和服务站电脑的记录一致,单据上除写明具体的维修内容外,还要有自己的签字,做到即使出现纠纷,也有凭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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