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费警示

消费提示:小心节日购物被“忽悠”

发布时间 : 2011/2/1 10:00:10 / CLICKS : 2242

2011年春节将至,节日购物、外出、旅游消费又将升温,商家也会用打折、返卷、送赠品等各种促销活动吸引消费。消费者如何不被“忽悠”,做到科学、健康、理智消费。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,货比三家,不要“扎堆”消费,防止陷入循环消费的陷进;慎重参加购物打折活动,对所购商品要看清其标识,尤其看清购买食品的保质期限;使用购物卡(券)时,要看清有效期限;在超市购物也要核对所购商品和小票上的品名、数量、价格等是否一致,如有不符,要当场提出异议。如果消费纠纷一时难以解决,消费者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购物凭证,方便日后维权

  节日消费,百姓要注意四点:

  一是购买新衣要仔细。购买服饰需理性,购物前考虑需求,若商家表示“不满意可退可换”,消费者可要求商家在票据上明确注明;还要查验衣物是否有虫蛀、破损等质量问题,避免事后发现,索赔难;付款购物应及时索取有效票据,并妥善留存。

  二是留心“降价促销”、“消费返卷”等消费陷阱。各种形式的返券诱导消费者循环消费,这种方式看起来和商品打折一样,而实际必须购满规定数额商品才赠券,消费者为使用赠券,不知不觉中按照商场设置的方式循环购物;还有的以“直销价”、“惊爆价”等名义进行促销,有的商家是在销售过季商品,也不排除部分商家再抛售积压陈货、滞销商品甚至是残次商品;还要警惕商家在票据上注明的“特价商品概不退换”、“赠品不包质量”等字样来推卸责任,这些都是无效的,根据《消法》规定,赠品也同样享受国家的“三包”规定,不能以任何方式免除商家对商品质量的责任。提醒消费者在参与商家的节日促销活动时,一定要事先对自己购买的商品心中有数,并实地查看价格、型号等,对商家的促销活动内容做到心中有数,到节日可以对比价格、品质,最大限度用好返券和优惠消费。

  三是要警惕不法经营者短斤少两、掺杂使假等坑害消费者的行为。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人们节日期间的消费心里,采取各种方式坑害消费者。比如短斤少两、掺杂使假或者销售过期变质、假冒伪劣等商品。因此提醒消费者,一定要查验货品是否一样,有无质量问题。要到正规市场或超市购买并要求商家开具凭证。

  四是为小孩购买玩具、衣物及用具,一定要到有信誉的商场购买。购买玩具要注意包装上的警示标志或说明,对散发刺激性气味的玩具坚决不要购买;购买衣物用具等物品时,也注意生产厂家及成分含量等标识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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